智通财经APP讯,绿科科技国际(00195)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由古润金作为原告人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向公司、聂东(执行董事)、汪传虎(执行董事)、谢玥(执行董事)、曾锦(非执行董事)(聂东、汪传虎、谢玥及曾锦统称为“被告董事”)以及Yu Jin HoldingsCo.,Ltd.(股份转让协议下的卖方)(卖方)为被告人发出的传讯令状(高等法院民事诉讼编号2415/2019)。根据该令状,原告人指称:
1.并无就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就批准拟收购事项及委任董事所举行的董事会会议给予合理通知以批准,及该董事会会议未获有效召开;
2.被告董事于该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和/或通过批准拟收购事项和委任董事的决议时,是出于不正当目的和/或违反其受信责任的行为。
原告人要求:
1.该等决议无效或须予作废的宣告;
2.股份转让协议无效或已被撤销的宣告或股份转让协议作废的命令;
3.禁止公司无论代表其本身或代表任何被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任何禁止行为的命令:
原告人亦提出了各方传票,以申请针对公司的禁制令,并在对传票作出实质性裁定之前,申请针对公司的临时禁制令,直到进行审判或进一步命令为止,以禁止公司,无论代表其本身或代表任何被告进行任何禁止行为。
公司(古润金的替任董事许进胜对此持异议)及被告董事强烈否认原告人的上述指控。公司目前正在就上述法律行动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对此采取取适当行动。公司将在适当时候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公司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任何进一步的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