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阳光药(01558)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宜都机械订立工业品买卖合同(一),公司向宜都机械购买车间改造设备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148.32万元(单位下同)及宜昌东阳光制药与宜都机械订立工业品买卖合同(二),宜昌东阳光制药向宜都机械购买罐区及车间改造设备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为2100万元。
于2020年4月27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宜昌东阳光医药与东药零售(宜都)订立2020年度销售合同(一),宜昌东阳光医药向东药零售(宜都)销售磷酸奥司他韦颗粒、替米沙坦片等药品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为800万元;及宜昌东阳光医药与东药零售(东莞)订立2020年度销售合同(二),宜昌东阳光医药向东药零售(东莞)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伙粒及替米沙坦片等药品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为50万元。
于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乳源东阳光药业订立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乳源东阳光药业以每月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出租厂房给本公司,用于生产原料药用途,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4月26日的年度上限分别为8000万元(不含税)及4000万元(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