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药(00570)发布公告,于18日,其与国药集团订立新总采购协议,据此,集团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购买由中国医药集团供应的该等材料。
根据新总采购协议,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3个财政年度各年的该等采购价值不得超过年度上限人民币4500万元。
该等材料主要为用于制造集团医药产品的中成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牛黄、麝香、姜半夏及苍耳子。
亦与国药集团订立新总供应协议,据此,集团于同期间内销售该等产品予中国医药集团。根据新总供应协议,3个财政年度各年该等销售价值分别不得超过年度上限人民币8亿元、9亿元及10亿元。
该等产品为集团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硝苯地平舒缓释片(圣通平)、玉屏风颗粒、七叶神安片、鼻炎康片、维C银翘片、注射用头孢地嗪钠(高德)、注射用A群链球菌(沙培林)、仙灵骨葆胶囊╱片剂、颈舒颗粒、润燥止痒胶囊、枣仁安神胶囊、风湿骨痛胶囊、天江药业中药配方颗粒及广东一方中药配方颗粒。
据悉,国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拥有16.14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6.43%)的权益并因此为控股股东。国药集团间接全资拥有国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并因此为公司的关联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