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耀控股(01626)公布,公司董事会已获第一名卖方及杨咏安知会,卖方与潜在买方已于2016年12月13日订立谅解备忘录,据此,卖方拟向潜在买方出售不少于51%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于公告日期,第一名卖方持有合共约2.09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69.79%;及第二名卖方持有合共1563.8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5.21%。
上述第一名卖方为Spearhead Leader Limited,由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杨咏安全资拥有,第二名卖方Star Glide Limited,由公司执行董事丰斌全资拥有。
根据收购守则的规定,倘可能交易得以落实及完成,潜在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有责任根据收购守则第26.1条就全部已发行股本作出强制无条件全面要约。
潜在买方及卖方的现时意向为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三个月内,或订约各方同意的较后日期就可能交易订立正式买卖协议。
应公司要求,股份已自2016年12月13日下午1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该公告。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16年12月14日上午9时正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