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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中国保险协会(下称“中保协”)和中国医师协会(下称“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称“新重疾定义规范”),同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以下简称“重疾表”)。
新重疾定义规范相比之前6月的征求意见稿变化较小,仅对部分疾病定义做出调整。相较上一版重疾定义(2003年修订),主要改动包括确保重疾由25种增加至28种、部分重疾定义修订、增加三种常见必承保轻症并设定赔付比例等。新重疾定义规范将甲状腺癌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设置分级赔付比例。2021年1月31日后不得销售旧的重疾险。
新规对存量产品无影响,对内含价值的影响取决于保险公司是否选择根据新的发生率进行调节。
新规只约束新的产品,而存量产品仍然使用旧的定义和发生率,因此新规对存量产品无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发生率仅为官方参考,保险公司对是否调节本公司发生率有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对内含价值的影响取决于保险公司是否选择根据新的发生率进行调节。
预计新的重疾险价格将有个位数下降,价值率保持稳定。
我们预计新的重疾险价格较此前将有个位数下降,主要由于新的定义将甲状腺癌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而此前均按重疾进行赔付。同时,我们预计新的重疾险的价值率较此前保持稳定。
新规有利于未来3个月重疾险销售和长期理赔经验。
我们预计未来3个月保险公司仍将主要销售旧的重疾险,而旧的重疾险的停售将小幅提升未来3个月的销售。同时,新定义有助于提高新重疾险产品的理赔经验,有利于行业死差的恢复。
风险
新单不及预期;长端利率下行。(编辑: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