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03988)与中银香港(02388)联合公布,于2016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香港)与厦门国际投资及集美校委会签订股权买卖协议。拟议出售集友银行共计约211.48万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70.49%,交易对价总计76.85亿港元。
上述中国银行(香港)为中银香港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和中国银行间接持有66.06%股权的附属公司。
其中,厦门国际投资同意收购或促使(通过其三家全资附属公司)收购集友银行约192.94万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64.31%;集美校委会同意收购或促使(通过私立集美学校基金)收购集友银行18.54万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6.18%。
截至联合公告日,私立集美学校基金为集友银行的现有登记股东,持有集友银行约41.64万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13.88%。
根据股权买卖协议条文将向中银香港提供一份金额总计不多于3.5亿港元的履约保函。
拟议出售交割后,中国银行(香港)将不再持有集友银行任何股份,而集友银行将不再为中国银行、中银香港及中国银行(香港)各自的附属公司。
倘若先决条件在2017年12月31日(或厦门国际投资和中国银行(香港)可能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日期)下午11时59分或之前尚未获得满足,则厦门国际投资和中国银行(香港)可终止股权买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