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0405)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31日,越秀房产基金发行:
1.予YXII 353.73万个基金单位(即2019年下半年递延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按每基金单位3.80港元的价格结算先前所递延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付管理人费用部分;
2.予YXII 371.99万个基金单位(即2020年上半年递延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按每基金单位3.80港元的价格结算先前所递延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应付管理人费用部分;
3.予越秀资本 6200万个基金单位(即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按每基金单位4.00港元的价格部分支付越秀房产基金于2012年投资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未偿代价。
于递延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发行后,于本公布日期,概无仍未清偿或尚未结算的管理人费用。
于发行递延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及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后:已发行的基金单位总数由32.34亿个增至33.03亿个;及越秀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包括越秀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基金单位总数比例由约38.92%增至约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