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汇石油(00933)发布公告,其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光汇盛业作为借款人,Norddeutsche Landesbank Girozentrale, Singapore Branch及Intesa Sanpaolo S.p.A., Hong Kong Branch作为贷款人及公司作为担保人签订了一份本金总额为4160万美元五年期贷款协议。
根据该贷款协议,若贷款人认为在未经其同意前,公司任何股份所附有的投票权的最终控制权或公司控制权(即已发行股本至少51%),于该贷款协议签订日之后发生或可能发生变更,则该变更将构成该贷款协议的违约事件,贷款人可以宣称全部或部份贷款需即时清偿。
截至公告刊发日期,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薛光林博士间接拥有公司74.22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3.02%。根据该贷款协议,薛博士将被视为拥有及须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