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公布,于2016年11月18日,联交所确认公司可进行可能分拆,即分拆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于新三板潜在挂牌。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指引,上市发行人须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权益,向彼等提供该分拆实体的股份的保证配额,不论以实物分派分拆实体现有股份,或优先申请任何发售股份。
公司已向联交所作出申请,及联交所已向公司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相关应用指引,公司毋须征求少数股东另行批准该豁免。
目前,公司已告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联交所确认公司可进行可能分拆。
于公告日期,潜在挂牌须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准后,方可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