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布公告,于2021年7月2日,承租人I(公司附属宝鸡市易飞明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据此,出租人将以代价约1471.4万港元收购承租人I拥有的租赁资产I,而出租人须将租赁资产I租回予承租人I,为期三年;租赁付款总额约1631.3万港元,当中包括融资租赁协议I项下的租赁本金付款约1471.4万港元及租赁利息总额以及附带文件I项下的其他费用及开支约159.9万港元。
及承租人II(公司附属安丘市中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出租人将以代价约1143.9万港元收购承租人II拥有的租赁资产II,而出租人须将租赁资产II租回予承租人I,为期三年。租赁付款总额约1265万港元,当中包括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的租赁本金付款约1143.9万港元;及租赁利息总额以及附带文件II项下的其他费用及开支约121.1万港元。
公告称,租赁资产I指的是融资租赁安排I项下的主体租赁资产,主要由位于中国宝鸡市的垃圾填埋气发电设施及沼气预处理设备所组成;而租赁资产II指的是融资租赁安排II项下的主体租赁资产,由位于中国安丘市的燃气发电设施及标准集装静音箱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