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国际(01212)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领耀与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人及抵押受托人的一众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于2017年4月5日订立融资协议,内容有关为集团于香港九龙东启德发展区的一幅土地(新九龙内地段第6557号)开发商业综合楼(启德项目)提供融资。
根据融资协议,总金额不超过90亿港元将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提供予借款人,当中包括用于支付不超过50%地价的36.9亿港元定期贷款,以及用于支付融资协议期间所发生建筑费用的53.1亿港元定期贷款。
该融资额度的最终到期日将为自该融资额度提款之日起60个月;或地政总署署长签发启德项目的合规证明后6个月届满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根据融资协议,除非获得代理行事先书面同意,集团将确保刘銮鸿、其家族成员及家族信托安排以及刘銮雄的家族成员及家族信托安排维持合共持有公司股权不低于50.1%,并对集团拥有管理控制权,如有违反可能会构成违约事项。
于公告日期,刘氏家族集团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