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松国际(00469)发布公告,2017年5月31日,日本最高裁判所作出裁定,驳回台湾丰宾的特别抗告,并维持日本仲裁协会就该仲裁裁决作出的原判断。根据2016年年报,于2016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已就仲裁裁决应计及计入一笔合共金额为约1.91亿元人民币。
据悉,于2014年10月,台湾丰宾向东京地方法院提交呈请,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于2016年1月22日,东京地方法院就该仲裁裁决作出裁定,驳回台湾丰宾的呈请,并维持日本仲裁协会就该仲裁裁决作出的原判断。于2016年2月,台湾丰宾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出进一步抗告,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于2017年2月,东京高等裁判所驳回该项抗告,台湾丰宾其后向日本最高裁判所提交一份特别抗告,并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交一份抗告许可请求书。于2017年3月,东京高等裁判所驳回台湾丰宾的抗告许可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