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集团(00189)就3亿元款项遭挪用已登记立案

​智通财经APP讯,东岳集团(00189)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告)已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及淄博盛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称各被告)提出民事诉讼。

智通财经APP讯,东岳集团(00189)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告)已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及淄博盛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称各被告)提出民事诉讼。

该诉讼的原因是各被告被指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利益。在原告提呈的《民事起诉状》中,原告指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同李滨(该公司前中国财务总监)恶意串通,安排李滨将原告的资金3亿元存放于第二被告,用于第二被告借款给第三被告的担保保证金。

在未经原告授权下,李滨擅自以原告名义与第一及第三被告订立一份三方合作协议,并将该保证金存放于第二被告。目前,第二、三被告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士与李滨都涉嫌刑事犯罪,已在中国被采取强制措施。

在该诉讼中,原告申索要求确认《三方协议》无效;第一及第二被告交还被指基于《三方协议》划扣的3亿元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及该诉讼的相关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于2017年11月1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原告,该诉讼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并已经正式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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