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公布,为准备于7月25日(星期一)实施首阶段的收市竞价,将于7月22日(星期五)收市后升级AMS/3交易主机软件,并于7月23日(星期六)为升级后的系统进行推出前测试。
智通财经曾报道,首阶段收市竞价只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数的所有成分股、在中国内地证券交易所有相应A股的H股、以及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推出时,有关证券的初始名单将自7月20日(星期三)起上传在港交所网页。
以下是对港股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具体介绍:
一、收市竞价交易时段(CAS)简介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是国际证券市场上通用的一种容许交易以收市价执行的交易机制。
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市场参与者可输入买卖盘,配对到最多成交量的价格将会成为收市价,买卖盘亦将按此收市价执行。
分两个阶段推出,于第一阶段的收市竞价将涵盖:
i) 所有恒生综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ii) 于中国内地证券交易所有相应的A股的H股;
iii)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第二阶段,暂定将涵盖所有股本证券及基金,但不包括结构性产品(即衍生权证及牛熊证)、股本权证及债务证券。
2016年7月25日起实行第一阶段。
二、首阶段收市竞价证券名单
首阶段施行之前,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将刊载最后落实的首阶段名单。
恒生综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数新增的成分股均会加入收市竞价证券名单,但从这些指数删除的成分股则不会从收市竞价证券名单中删除。
新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有相应A股的H股,或有相应新上市A股的H股,均会在股份上市首日加入收市竞价证券名单。
三、为何需要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根据香港交易所表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有以下影响:
i)更多机会完成交易;
ii)满足投资者以证券收市价执行交易的需求;
iii)使用收市价为投资组合计值和调整。
没有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会产生以下问题:
i)指数基金追踪误差会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及影响投资回报;
ii)交易难以按收市价执行;
iii)交易所参与者不能按收市价执行买卖盘而致交易所参与者和投资者之间关系紧张。
四、交易时间
证券市场交易时间
i)正常交易日的收市时间,将由下午4时正改为下午4时8分至4时10分之间,随时随机收市;
ii)半日市的收市时间则由中午12时正改为中午12时8分至12时10分之间,随时随机收市。
衍生产品市场交易时间
i)正常交易日(最后交易日除外),股票指数期货及期权、货币期货和商品期货的正常交易时段,收市时间将由下午4时15分改为下午4时30分;
ii)半日市的收市时间则由中午12时正改为中午12时30分。收市后期货交易时段的开市时间将由下午5时正改为下午5时15分。
五、交易模式
六、其他细则及留意事项简介
i) 未纳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证券,其参考价将等同其于该交易日的收市价;
ii)厘定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
参考价使用现行计算收市价的方法厘定,即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然后取其中位数。
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摄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中位数(即按大小排位第三的价格,在上述例子中为131.40元)将作为参考价。
iii) 买卖盘配对
随机收市时段过后,所有收市竞价证券会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配对买卖盘。倘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没有确立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参考价将当作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用以配对买卖盘,并将成为收市竞价证券的收市价。
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对盘。
不能操作买卖碎股及特别买卖单位的买卖盘。
iv) 24个价位规则不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但9倍价格规则则如常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的竞价限价盘;
v) 为使市场熟习新的收市竞价交易时段,首阶段不会实施卖空,但于持续交易时段尚未完成的卖空盘,倘若其价格高于或等于价格下限(即价格高于或等于参考价的95%),将自动转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并将视作竞价限价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