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16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提供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364天。
融资协议规定,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司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如果越秀企业不再是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如果越秀企业不再对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