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9日交易时段后,承租人大柴旦聚合光伏(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融资人交银金融及供应商以订立下列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承租人、融资人及供应商订立转让协议,融资人将向供应商购买设备,购买价为人民币2.81亿元,以便融资人将设备租赁予承租人;及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承租人将于租赁期向融资人租赁设备,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
据悉,设备为用于经营发电站的若干光伏发电设备(包括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充气式高压开关、接地和厂用变压器及接地电阻机柜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厂综合自动化系统、组串式逆变器、单晶光伏组件等)。
融资租赁安排乃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让集团可取得其营运所需的财务资源及需要使用的若干设备。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设备于2023年10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账面值约为人民币2.81亿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交易将不会导致集团取得任何出售收益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