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太古地产(01972)发布公告,于本公告日期,卖方(太古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就有关以总现金代价54亿港元出售港岛东中心42至54楼(不包括49楼)订立买卖协议。
进行出售事项将可让太古地产从其于该项物业的投资中获取资金。从出售事项所得的款项将会用作太古地产的一般营运资金。
预计太古地产在未来数个财政年度内(参照买卖协议的实际完成日期(预计最后一项买卖的完成日期不会迟于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将从出售事项取得估计亏损总额约3100万港元(按法定基准计算),此乃根据该项物业于2023年6月30日的账面值及出售事项相关开支计算;或估计收益总额约43.62亿港元(按基本基准计算),此乃根据该项物业于2023年6月30日的历史成本及出售事项相关开支计算。
预计太古公司在未来数个财政年度内(参照买卖协议的实际完成日期(预计最后一项买卖的完成日期不会迟于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将就其于太古地产的82%权益从出售事项取得估计亏损总额约2500万港元(按法定基准计算)或估计收益总额约35.77亿港元(按基本基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