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海外发展(00688)发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5日,广奥(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建四局及合营公司广州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合作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a)透过合营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以投资及开发广州项目;及(b)规管他们各自于合营公司的权利及责任。于完成后,合营公司将由广奥及中建四局分别拥有90%及10%权益。
广奥于2023年九月成功投得该地块,并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收购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买价为人民币127.9亿元。其后,根据广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合营公司于2023年十月签订的出让变更合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广奥转让予合营公司。该地块包括八幅总用地面积约为17.72万平方米的土地,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上涌果树公园北侧,计划作住宅用途、商业用途、综合及其他用途。
为透过合营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以投资及开发广州项目,广奥及中建四局同意,根据合作协议,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按以下方式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1)广奥须向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及缴足人民币27亿元;及(2)中建四局须向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及缴足人民币3亿元。广奥及中建四局将根据合作协议透过合营公司共同进行广州项目及开发该地块。
于完成后,合营公司的10%股权将分配给中建四局,而合营公司将由广奥及中建四局分别拥有90%及10%。合营公司将作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入账。股本分配被视作出售公司于合营公司的10%股权。由于视作出售事项的代价(即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人民币3亿元)须由中建四局直接支付予合营公司,集团将获得人民币3亿元的净现金流入。于中建四局就合营公司10%股权的收购不会致使公司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并无因视作出售事项而产生任何收益或亏损。
该地块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核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综合素质突出,为广州市中心地带的大型住宅项目。董事认为合资安排将为广州项目带来协同效益,使得集团及中建四局能够于开发该地块过程中贡献他们各自的资源及专业知识。此外,中建四局投入广州项目所需资金,因此亦分担相关投资风险。交易事项亦有利于提升集团的资金杠杆和使用效率,以维持其持续投资能力,从而为未来高质量发展储备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