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明中国(02699)公布,联交所谴责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陈承守、执行董事丰慈招及非执行董事高巧琴;并进一步指令陈承守于 90 日内完成 18 小时关于监管及法律议题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当中包括以下内容各至少 3 小时: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守则》;及丰慈招和高巧琴于 90 日内各自完成 15 小时培训。
相关董事同意就此纪律行动达致和解。他们承认下述所载违规事项,并接受上市委员会向他们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据悉,此个案涉及该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重庆新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明)取得的多笔贷款的减值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