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公告,谴责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2699)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陈承守先生;执行董事丰慈招先生;非执行董事高巧琴女士。并进一步指令上述每名董事完成培训。
港交所称,此个案涉及该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取得的多笔贷款造成的4940万元人民币减值亏损。涉事董事没有告知董事会有关贷款以及贷款逾期后贷款人要求追溯收取24%违约利率。他们无视公司订立的内部监控程序,亦未有妥善保存贷款的文件。涉事董事承认其未能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处理贷款事宜,并接受上市委员会向他们作出的制裁及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