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神华(01088)发布公告,2018年3月1日,该公司与国电电力签署《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
约定中国神华以其持有的神华方出资资产与国电电力以其持有的国电方出资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神华方出资资产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值合计277.1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国电方出资资产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值合计374.49亿元。
基于上述经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经合资双方协商,中国神华持有合资公司42.53%股权,国电电力持有合资公司57.47%股权。
根据《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的约定,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其中,中国神华出资额为42.53亿元,国电电力出资额为57.47亿元。
公告显示,为此次交易的目的,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3%股权、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80%股权、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萨拉齐电厂、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上湾热电厂、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给该公司。
该公司表示,此次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扩展市场份额,形成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关系;实现在发电业务的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增强发电业务的区域竞争力,避免无序竞争;符合该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