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3条,涵盖了总则、披露目标与原则、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其他披露要求以及附则等内容。
财政部表示,《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主要坚持“积极借鉴、 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一方面,以我为主、体现中国特色。《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体例结构以及部分技术要求等方面基于我国实际作出规定。
另一方面,《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积极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与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总体保持衔接。
关于《基本准则》的施行,财政部称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6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总体目标: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鉴于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未来逐步调整完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主席埃尔基·利卡宁(Erkki Liikanen)表示:“我们欢迎中国财政部宣布要以ISSB准则为基础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我非常感谢中国财政部自ISSB成立以来一直支持ISSB建立全球基准。”
(Link ESG研究员 邓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