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集团(00935)2017年股东应占溢利减少28.8%至5027.6万港元

龙翔集团(00935)公布2017年业绩,实现收入约2.41亿港元,同比轻微减少3.4%;毛利同比减少6.7%至1.255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027.6万港元,同比减少约28.8%;每股盈利4.12港仙,拟派末期股息每股1.5港仙。

智通财经APP讯,龙翔集团(00935)公布2017年业绩,实现收入约2.41亿港元,同比轻微减少3.4%;毛利同比减少6.7%至1.255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027.6万港元,同比减少约28.8%;每股盈利4.12港仙,拟派末期股息每股1.5港仙。

公告称,收入减少主要由于有关现货及个别乙烯客户的收入减少。该集团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南京码头,为集团的旗舰业务,座落于南京化学工业园。该集团的主要客户塞拉尼斯(纽约证券交易所:C E)为世界领先的乙醯产品生产商,亦位于该工业园,于本年度向集团贡献收入 2.190 亿港元(2016 年:2.207 亿港元),相当于总收入的 90.7%(2016 年: 88.3%)。在南京的业务经营保持稳步发展,因为公司与客户确立了长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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