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拟向农银金融和交银金融回购持有的新疆新能源权益 持股将增至99.49%

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该公司及新疆新能源与农银金融订立农银股份转让合同及...

智通财经APP讯,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该公司及新疆新能源与农银金融订立农银股份转让合同及农银增资协议;与交银金融订立交银股份转让合同及交银增资协议。

根据农银股份转让合同及交银股份转让合同,在农银股份转让合同及交银股份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一特定情形发生时,该公司享有认购增资股份选择权以向农银金融及交银金融分别回购农银增资股份及交银增资股份。于2024年6月14日,由于特定情形已经发生,该公司分别向农银金融及交银金融发出农银股份转让通知及交银股份转让通知,按照农银股份转让合同及交银股份转让合同项下的行使价回购所有农银增资股份及交银增资股份。

据悉,农银增资股份为农银金融根据农银增资协议所持有的新疆新能源的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农银金融持有新疆新能源约11.87%的权益,在回购增资股份完成后将由该公司持有。回购农银增资股份的行使价为人民币10.0025亿元。交银增资股份为交银金融根据交银增资协议所持有的新疆新能源的股份,于本公告日期交银金融持有新疆新能源约11.87%的权益,在回购增资股份完成后将由该公司持有。回购交银增资股份的行使价为人民币10亿元。

于本公告日期,新疆新能源由该公司、交银金融、农银金融及中节能分别拥有75.75%、11.87%、11.87%及0.51%的权益,为该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主要从事风能和光伏资源开发、建设和运营;逆变器、柔性直流换流阀及静态无功补偿装置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于回购增资股份完成后,新疆新能源将由该公司及中节能分别拥有约99.49%及0.51%的权益。

发生特定情形后,如该公司未行使认购增资股份选择权,农银金融及交银金融将享有永续债券选择权,把农银增资股份及交银增资股份转为对新疆新能源的永续债券,其年化利率将不低于6.9%。该永续债券1年为一周期,自第二个周期开始年化利率为前一周期年化利率再加100个基点。如该公司未行使认购增资股份选择权,将需要支付大额永续债券的递增利息。同时,该公司认为行使认购增资股份选择权亦能增加该公司对新疆新能源的控制权,而毋须与其他实体分享潜在的经济回报,有利于进一步增加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另外,新疆新能源于农银金融持有农银增资股份及交银金融持有交银增资股份的期间内均取得满意的财务回报。紧随回购增资股份交割后,新疆新能源将不再需要根据农银增资协议及交银增资协议项下的履约义务向农银金融及交银金融作出年度股息分配,并从而减少其现金流出。

回购增资股份交割后,新疆新能源将继续为该公司一家直接拥有99.49%权益的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的财务业绩及状况将继续于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行使认购增资股份选择权使该公司可增加其在新疆新能源的控制权,而毋须与其他实体分享潜在的经济回报,有利于进一步增加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该公司预期回购增资股份将不会对集团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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