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00548)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增长21.98%至14.26亿元 每股派息0.3元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发布2017年度业绩,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2%至48.37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21.98%至14.26亿元;每股收益0.654元,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3元。

智通财经APP讯,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发布2017年度业绩,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2%至48.37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21.98%至14.26亿元;每股收益0.654元,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3元。

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42.85亿元、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约1.03亿元、房地产开发收入约3.17亿元,广告及其他业务收入约1.31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88.59%、2.13%、6.56%和2.72%。

公告称,溢利的增长是由于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增长以及新收购项目带来的收益贡献所致。

集团投资的外环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完成约95%的土地征收以及约80%的房屋拆迁;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约35%。外环项目是集团按照PPP模式投资的收费公路项目,集团将投资65亿元获得外环A段25年项目经营收益并承担经营成本、相关税费及风险,超出部分由深圳政府全资设立的特建发公司承担或筹措。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