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麦达斯控股-S(01021)宣布,公司已收到一份日期为2018年4月9日商业事务局的通知,其中规定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提供刑事诉讼法(第68章,2012修订版)所述罪行进行调查。
为了调查,商业事务局要求查阅下列与集团有关的文件及资料:(1)有关公司2018年2月8日、2018年3月22日及2018年3月27日公告的所有记录、文件及函件;(2)集团相关公司的财务文件;(3)所有担任有关附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的人员详情。
以及(4)从上述事项(3)所列人员的所有相关资讯技术设备和公司电子邮件;(5)从上述事项(3)所列人员从2015年至2017年使用的签名样式。
就商业事务局进行的调查,公司已提供并将继续提供最充分的合作,并将在有关事项出现进一步重大进展时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