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源基因(02566)于1993年创立,是一家总部设于浙江省的中国生物制药公司,拥有逾30年生物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经验。
招股日期︰11月20日至25日
上市日期︰11月28日
独家保荐人︰华泰国际
收款行︰中信银行(国际)
发售4,539.88万股H股,约90%配售,约10%公开发售,另有约15%超额配股权。
若公开发售认购15倍至少于50倍,公开发售比例将由10%增至30%,50倍至少于100倍即增至40%,认购100倍或以上则回拨至50%;但若配售未足额而公开发售却足额,或配售及公开发售均足额而公开发售认购少于15倍,公开发售比例可由10%增至最多20%,但必需下限定价。
每股招股价为11.48港元至12.56港元,集资最多约5.7亿港元,占总市值约18%,上市开支约7,180万人民币。
按每手200股,入场费2,537.33港元。
以上限价12.56港元计算,市值约30.82亿港元(以23年经调整纯利约1.41亿人民币计算,市盈率约20.2倍)。
截至24年6月底 ,平均资产净值约10亿人民币。
公开发售分为甲组(500万或以下申请人)、乙组(500万以上申请人)。
业务︰
21至23年收入分别为13亿人民币、11.2亿人民币、12.8亿人民币,24年首六个月收入为7.02亿人民币。
21至23年毛利分别为9.5亿人民币、8.54亿人民币、9.9亿人民币,24年首六个月毛利为5.4亿人民币。
21至23年纯利分别为1.19亿人民币、5,986万人民币、1.19亿人民币,24年首六个月纯利为1.05亿人民币。
21至23年经调整纯利分别为1.19亿人民币、6,004万人民币、1.41亿人民币,24年首六个月经调整纯利为1.14亿人民币(若不涉及股份奖励开支、上市开支等一次因素)。
公司专注于四大快速增长中的治疗领域:骨科、代谢疾病、肿瘤及血液。该四个治疗领域23年合计占中国药物总销售额的51.5%,于18年至23年期间远远优胜于中国医药行业的整体表现,预计有关趋势于不久将来将会持续。
公司已围绕该等治疗领域建立一个多元化的产品组合,当中包括八款已上市产品(包括中国首款重组人骨形态发生蛋白-2“rhBMP-2”骨修复材料骨优导),以及超过10款在研产品(包括中国首款获得IND批准并递交NDA申请的司美格鲁肽生物类似药JY29-2)。
公司战略的第一步是确认在所专注领域拥有市场潜力的治疗目标。在确认目标后,公司会利用中国成熟的研发平台、生产能力以及销售及分销网络开发中国创新及首款仿制产品。
公司已上市的产品组合包括于骨科、肿瘤及血液领域的一款药械组合、两款生物制品,以及五款化学药品。其中于23年以按收益计量的市场份额计,公司有若干产品在各自的产品类别中属于首款获批商业化国产产品并维持竞争地位。当中最瞩目的是药械组合产品骨优导,其为中国首款获准销售的含rhBMP-2骨修复材料,于2023年中国骨修复材料市场中按销售收益计排名第一。公司意识到骨优导极具发展前景,故于10年向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骨优导,于往绩记录期间的大部分收益均来自该产品。
公司表示并不从事基因工程业务,正着手更改公司名称并承诺于上市后12个月内将其变更为“杭州九源基因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集资所得其中约40%将分配至战略性重点治疗领域的选定在研产品的持续研发,约30%用于现有及接近商业化产品的营销及商业化,约10%用于寻求战略合作,约10%用于制造系统,约10%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首次公开发售前进行融资︰
于97年2月至23年8月曾进行多轮融资,当时发售价较中间价折让约97.77%至62.7%,并设立12个月禁售期,其中前期投资者包括杭州华昇、浙大网新科技(600797.SH)、CQFE、Highland Pharma、杭金投、万里扬等。
基石投资者︰
引入7名基石投资者,合共认购约3.5亿港元股份,其中杭州和达认购约1.94亿港元、复星医药认购约3,889万港元、南京健友认购约3,889万港元、阿里健康认购约2,334万港元、九州通医药认购约2,334万港元、吴启元先生认购约2,147万港元、Delta Capital认购约1,200万港元,按中间价计算,约占发售股份约64.14%,设6个月禁售期。
上市后主要股东架构︰
华东医药(000963.SZ)持股17.16%
李邦良先生持股14.19%
前期投资者持股50.87%
参与全球发售的其他投资者持股17.78%
简评︰
九源基因(02566)于1993年创立,是一家总部设于浙江省的中国生物制药公司,拥有逾30年生物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经验。
以上限价12.56港元计算,市值约30.82亿港元,以23年经调整纯利约1.41亿人民币计算,市盈率约20.2倍。
引入7名基石投资者,合共认购约3.5亿港元股份,按中间价计算,约占发售股份约64.14%,设6个月禁售期。
本文由“信诚证券”供稿,作者:信诚证券分析师陈伯豪;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