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达利国际(00608)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6日,该公司宣布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海关程序作出的判决书,认定达利中国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达利中国随后就2016年判决提出上诉。于2017年6月1日,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诉判决,内容为撤销绍兴中院的2016年判决及将有关海关程序发回绍兴中院重审。
该公司收到绍兴中院就上述再重审出具的判决书,当中载列达利中国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罚金2800万元人民币。罚金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及扣押在中国浙江省绍兴市海关的3000万元,其中2711万元由海关部门没收并抵扣税款,其余金额抵扣罚金。
判决仍未生效。该公司从其中国境内法律顾问了解到,如达利中国于收到判决的第二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判决将不会生效。该公司与达利中国正检阅判决并寻求法律及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该公司与达利中国并不接受判决的理据,而达利中国正考虑就判决提出上诉。
此外,该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6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