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扰扰”的佳兆业(01638)境外债务重组方案终于生效了,距离1月14日佳兆业境外债务重组反提案的提出,已经过去了半年。
7月22日,佳兆业发布公告称,其境外债务重组生效日期及转换日期已于7月21日进行。协议安排代价(即强制性可交换债券、A系列票据、B系列票据、C系列票据、D系列票据、E系列票据及或然价值权)已于转换日期完成发行。
智通财经了解到,佳兆业自2014年“深圳2000余套房源被锁”事件爆发后,风波不断。2015年2月,佳兆业发布重组及再融资方案,着手进行境内外债务重组。
不过和较为顺利的境内债务重组不同的是,佳兆业境外债务重组坎坷不断,甚至佳兆业还因此被误会为要“破产”。
智通财经获悉,作为佳兆业最大的海外债权公司之一,来自华尔街的知名对冲基金公司Farallon Capital和投资管理公司BFAM Partners曾坚定反对佳兆业提出的重组协议。1月14日,两家公司提出佳兆业债务重组反提案。
佳兆业忽遇“拦路虎”阻碍,其境外债务重组之路陷于迷雾中。此后,佳兆业花了6个多月的时间才重见曙光。智通财经据此梳理其在这半年时间里的主要“动作”。
经过两个月的谈判,佳兆业终于与以上述两家债权人为首的一组债权人就重组经济条款的若干修改做成基本磋商,若干债权人已订立日期为2016年3月17日的支持承诺协议。
3月29日,佳兆业公告称,其境外债务重组方案已获得包括Farallon和BFAM在内的相关债权人80.9%赞成。
4月25日,佳兆业表示,协议安排相关会议通知已派发给欧洲结算系统、明讯结算系统、存管信托公司及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供派发给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
4月20日晚,佳兆业公告称,其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准许召开境外债权人会议的申请已被接纳,并将于5月20日分别在开曼群岛及香港举行相关债权人会议。
5月6日,佳兆业被传“破产”。相关报道称佳兆业在美国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提出“破产”,以处理美国债权人或因在其他国家重组引致的诉讼。
5月9日,佳兆业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提出的呈请实际上为寻求相关美国破产法院认可公司与其债权人根据香港协议安排及开曼群岛协议安排的债务妥协及偿还安排,而据此实行建议境外债务重组。相关美国破产法院授出认可令为协议安排的条件之一。
5月17日,佳兆业公告称,公司已刊发有关(其中包括)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向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院提交呈请,以取得美国法院认可现在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的协议安排程序以及已安排聆讯的通知。
5月22日晚,佳兆业公告称,关于其境外债务重组的协议安排相关会议已于5月20日举行,批准开曼群岛协议安排及香港协议安排的决议案已获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的所需多数批准而获正式通过。同时,佳兆业将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提呈协议安排相关会议的结果,以申请认许协议安排。
7月15日,佳兆业公告称,美国法院于7月14日已颁令认可上述协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