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城微光(08286)发布公告,由于全年业绩公布仍有待刊发,因此该公司未能就分别根据聯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79及 18.66条规定于财政年度首3个月结束日期后不迟于45天刊发截至2018年3月31日3个月止第一季度业绩公布及于财政年度首3个月结束日期后不迟于45天向股东寄发其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