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的反馈》的文件在业内和网络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在反馈书中,多家国企对云南省物价局有关风电光伏电价的政策表示反对。
事件的起因是近日云南省物价局下发了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建议。方案中提出,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这点引起华能、水电十四局、华电、中广核、三峡新能源等15家央企、国企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反对。他们在7月15号联合署名发布了对此意见的反馈书,并传递出不予认可、严重错误解读等关健词。同时表示,保留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诉的权利。
业界人士分析认为,对此政策,云南省物价局和新能源企业的依据和分析都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的看法,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的参考依据是常规能源,而对于云南省来说,目前水电装机占80%以上,水电已经是云南省的常规能源。但新能源企业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对常规能源的定义是站在全国电力结构的角度上考虑的,因此火电仍然是我国的常规能源,而火电也就是脱硫燃煤上网电价约为0.33元/度,水电仅为0.2元/度,这样一来,每度风电和光伏发电的价格就会无形中下调0.13元。企业表示,价格下调0.13元,对于云南光伏和供电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的地区影响非常大。同时也有研究机构指出,光伏行业形成了过剩产能。针对新能源电价调价的呼声在2012年就有了,因此,云南省物价局还是有一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