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100中国(02608)发布公告,于2018年6月27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阳光壹佰集团与上海雅戈尔、宁波泓懿及项目公司订立合资协议。项目公司苏州琅壹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分别由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拥有20%、40%及40%股权。
项目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及房地产经纪服务。基于项目公司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项目公司于2018年前五个月的除税前后净亏损均约为人民币1896元。2018年4月3日,项目公司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网络平台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中,以人民币10亿元成功拍得物业。物业属非住宅用途,总建筑面积为94911.1平方米。
根据合资协议,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提供股东贷款并同意注资以共同开发项目;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同意向阳光壹佰集团授出买入选择权,阳光壹佰集团将有权于买入选择权期间内任何时间要求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分别按买入选择权行权价出售其各自于项目公司的14.5%股权。
此外,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亦分别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因此,阳光壹佰集团已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00065亿元。除非卖出选择权获行使,否则股东贷款应按年利率12%计息。
倘阳光壹佰集团行使买入选择权,其应同时承担买入选择权股东贷款;及阳光壹佰集团同意分别向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授出卖出选择权,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将有权于卖出选择权期间内任何时间要求阳光壹佰集团按卖出选择权行权价向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收购其于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
倘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行使卖出选择权,阳光壹佰集团应同时承担卖出选择权股东贷款。倘阳光壹佰集团行使买入选择权(项目公司的29%),则阳光壹佰集团可能应付的最高货币价值将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
倘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行使卖出选择权(项目公司的80%),则阳光壹佰集团或公司根据担保可能应付的最高货币价值将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
倘阳光壹佰集团行使买入选择权(项目公司的29%),且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行使卖出选择权(项目公司的51%),则阳光壹佰集团或公司根据担保就卖出选择权可能应付的最高货币价值将不超过人民币10.4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已经在天津市成功开发大型房地产项目,并看好天津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前景。物业位于天津市区良好地段。物业已经建成,具备快速销售及进行商业营运的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