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创达科技控股(01322)发布公告,创兴银行向附属CWATL及公司各自发出日期为6月20日的两份单独法定要求偿债书,根据创兴法定要求偿债书,CWATL及公司各自被要求立即偿还CWATL根据2017年1月向CWATL授出的银行融资函件产生的总金额为638.8万美元的未偿还债务,而公司为债务的担保人。
CWATL及公司均须于2018年7月11日前清偿债务。倘CWATL及公司无法于上述到期日期前偿还债务,创兴银行可对CWATL及公司提出清盘呈请。相关银行融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贸易融资。
公告称,鉴于上述即将履行的付款义务,公司目前正与资深专业顾问如RSM Corporate Advisory Pte Ltd(新加坡)、Morgan Lewis Stamford LLC(新加坡)、Rajah&Tann Singapore LLP(新加坡)、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香港)及Walkers合作进行融资活动,以解决上述问题,其中包括就于创兴法定要求偿债书下的诉求联络创兴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