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昌控股(08631)控股股东申请限制股份处置 涉及2556.3万股

裕丰昌控股(08631)公布,董事会接获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裕丰昌有限公司(香港裕丰昌)于2025 年10月2日成功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根据香港高等法院规则第50号命令第11 条规则向华富建业证券公司(华富)及罗名译先生发出停止通知书,停止华富及罗名译先生作出转让、出售或以任何形式处理香港裕丰昌于公司的全部2556.3万普通股(停止动用股份),约占己发行股本的63.91%(停止动用股份)。该停止通知书亦已于2025年10月2日送达华富及罗名译。

智通财经APP讯,裕丰昌控股(08631)公布,董事会接获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裕丰昌有限公司(香港裕丰昌)于2025 年10月2日成功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根据香港高等法院规则第50号命令第11 条规则向华富建业证券公司(华富)及罗名译先生发出停止通知书,停止华富及罗名译先生作出转让、出售或以任何形式处理香港裕丰昌于公司的全部2556.3万普通股(停止动用股份),约占己发行股本的63.91%(停止动用股份)。该停止通知书亦已于2025年10月2日送达华富及罗名译。

 董事会获香港裕丰昌通知,华富及罗在未有遵从香港高等法院规则第50号命令第12条向香港裕丰昌发出通知,即该停止通知书至今依然有效。

 董事会现对罗名译舆全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的交易(内包括该停止通知书内2556.3万停止交易股)十分重视及持保留态度,董事会在公司利益的大前提下,决议先徵询法律意见后,才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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