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盖有限公司(01412)董事会获执行董事彭先生通报,彼于2016年8月2日及2016年8月3日知悉其开立证券保证金帐户的证券行分别于2016年7月29日及2016年8月1日进一步出售约2874.74万股股份及2490.76万股股份。该进一步出售以后,彭先生于公司的股权权益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由约11.11%减少至约4.05%,其不再为公司主要股东。
于该出售中并无享有权益的董事确信,于禁止买卖期内进行的该进一步出售可根据上巿规则附录十第C.14段被视为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