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唱高散货”证券欺诈案两主谋被判监禁最长24个月

2月9日,香港证监会发文称,区域法院继早前裁定两名主脑及其各自妻子就涉及四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证券欺诈罪名成立后,今天分别判处两名主脑监禁,而二人的妻子则被判社会服务令。

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9日,香港证监会发文称,区域法院继早前裁定两名主脑及其各自妻子就涉及四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证券欺诈罪名成立后,今天分别判处两名主脑监禁,而二人的妻子则被判社会服务令。

经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该两对在关键时间是朋友的已婚夫妇曾参与在社交媒体上推广的“唱高散货”计划后,香港律政司遂对他们提出检控。被告根据“微信老师”提供的信息,进行无抵押卖空活动谋利。香港证监会发现涉及欺诈活动的证据,并将案件转介警方以采取联合行动。

李景康(男)及林显辉(男)分别被判处监禁24及22个月,而他们各自的妻子陈艺诗(女)及许佩欣(女)则分别被判处1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于2020年6月至9月期间,作为前香港证监会持牌代表的李与林以主脑身分行事,九度指示他们各自的妻子陈及许欺骗星火证券有限公司(星火)的一名客户主任。陈、林及许意图欺诈而讹称拥有四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诱使星火就该等股份发出卖盘。三人于并无持有有关股份的情况下,以被推高的价格沽出股份,随后在股价回落时以较低价格回购该等股份,借以将其短仓平仓,从而获取非法利润。

被告被裁定曾进行无抵押卖空活动,合共获利330万港元,令星火蒙受重大的亏损风险,并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廉洁稳健。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先生(Mr Michael Duignan)表示:“香港证监会欢迎法院的裁决。本案成功落幕,充分体现我们与警方紧密合作,共同打击金融罪行的成效,有助维护本港证券市场的廉洁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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