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国际(00058)暂停梁志辉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等职

新威国际(00058)公告,于2018年7月27日,基于廉署调查,梁志辉已自愿要求集团即时暂停其作为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董事、公司秘书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授权代表职务。

智通财经APP讯,新威国际(00058)公告,于2018年7月27日,基于廉署调查,梁志辉已自愿要求集团即时暂停其作为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董事、公司秘书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授权代表职务。

经审慎讨论后,为减低公司管理层、股东或有意投资者可能对根据上市规则撤销梁先生职务的任何疑虑,董事会认为,于目前情况下接纳梁志辉要求属谨慎恰当,故同意暂停其作为该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董事、公司秘书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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