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01171):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兖矿能源(01171)发布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2月27日、3月2日及3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智通财经APP讯,兖矿能源(01171)发布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2月27日、3月2日及3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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