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普祺医药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历史建设工程瑕疵的整改情况等事项

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8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普祺医药补充说明历史建设工程瑕疵的整改情况等事项。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8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普祺医药补充说明历史建设工程瑕疵的整改情况等事项。据港交所1月21日披露,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祺医药)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中信证券、民银资本为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普祺医药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股东赤峰名泉为实际控制人李雨亮控制的主体,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关于5%以上股东的要求对其穿透核查;(2)按照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要求对2026年股份回购及转让的相关主体进行核查说明;(3)公司股本中是否存在国有股本,是否应履行相关国资管理程序。

二、请说明(1)李雨亮、王宏嵋、韩永信委托他人代持公司股权,导致公司设立之初全部股权皆存在代持,请说明股权代持形成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具体交易安排、代持还原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竞业协议或者有关管理制度的情形;(2)王红嵋将资金转入其兄嫂及普祺有限员工账户,相关主体再汇至名义股东毋兴账户,请说明上述安排的具体原因;(3)2020年赤峰普祺将注册资本转让给王红嵋,2021年王红嵋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李雨亮,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备案材料关于股权代持解除时点的判断是否准确,股权代持已解除的依据是否充分;(4)李雨森代李雨亮、王红嵋持有赤峰清溪出资份额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具体交易安排,以及赤峰清溪层面股权代持全部解除的依据是否充分;(5)备案材料是否完整、准确说明股权代持情况、历史股权代持是否合法合规;(6)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1)公司设立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且激励方式不一致的原因;(2)祝力参与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包括取得激励份额的时间、价格等,以及是否符合股权激励有关约定;(3)就股权激励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1)复杂制剂项目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手续及环境保护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手续的进展,是否存在实质障碍;(2)历史建设工程瑕疵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3)赤峰中誉置业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普祺医药是一家专注于免疫炎症领域的生物科技(Biotech)公司,致力于成为局部递送靶向疗法的领导者。公司自2016年成立以来,以创新原创设计及精准局部递送为核心能力,深耕慢性炎症性疾病治疗领域,旨在提供兼具疗效、安全性及长期患者满意度的创新解决方案。

普祺医药开发了后期核心产品PG-011(普美昔替尼),其有两种剂型,包括针对特应性皮炎的普美昔替尼凝胶与针对过敏性鼻炎的普美昔替尼鼻喷雾剂。公司亦拥有多元化候选产品组合,包括针对瘙痒症的PG-033片剂、针对自身免疫性肾病的PG-018片剂和针对青光眼的PG040滴眼液。公司亦正在积极探索扩展普美昔替尼的适应症,包括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结节性痒疹及非节段型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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