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奇峰国际(01228)公告,于2018年7月26日,联交所发出函件通知公司,联交所已决定对公司施加以下复牌条件:
回应浑水公司报告中对公司提出的所有指控;刊发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回应任何审计保留意见;展示公司已就遵守上市规则设立充足的内部监控及程序;公布所有重大资料,供公司的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集团状况。
公司已就复牌事宜聘任了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并将竭尽所能在可行情况下尽早达成复牌条件以恢复买卖。
鉴于股份于生效日期已暂停买卖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2)(b)(ii)条,自生效日期起,倘股份维持停牌连续12个月,则联交所可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有关12个月期限将于2019年7月31日届满。倘若公司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前达成全部复牌条件并令联交所信纳而恢复股份买卖,联交所上市部将建议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展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序。在适当情况下,联交所有权根据上市规则第6.10条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