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东方(08115)一季度股东应占溢利726.6万元,同比增长627.3%

清大东方(08115)发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业绩,收入6244.9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220.9%;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726.6万元,同比增长627.3%;每股基本盈利3.40分。

智通财经APP讯,清大东方(08115)发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业绩,收入6244.9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220.9%;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726.6万元,同比增长627.3%;每股基本盈利3.40分。

期内业绩的显著增长,主要由于集团于2026年1月5日成功完成收购消防培训集团。自完成日期起,消防培训集团已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已于集团的账目综合入账。于该期间,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分部表现卓越,为收入贡献约人民币3705.9万元。此项收购的完成标志着集团的策略转型,从主要专注于器材制造,转向整合消防安全培训与消防安全培训服务的多元化架构。

与此同时,集团原有的消防器材业务(青浦消防)表现稳定,于该期间取得营业额约人民币2539万元。自2025年年底因部分制造许可证届满而策略性过渡至分包模式以来,集团已成功降低行政及环境合规成本,提升生产灵活性,并更有效地将资源集中于产品开发及品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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