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剑虹集团控股(01557)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a)条,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于要约截止后尚未达成。要约人将采取适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配售要约人手头上的股份,以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恢复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鉴于以上所述,为向要约人提供合理期限作为缓冲,以确定适当配售代理及完成配售,该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临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期限为自2018年8月6日起至2018年9月5日止。
于2018年8月9日,联交所向该公司授出豁免。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