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电科环(01296)发布公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
该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接到国家能源集团及国电集团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本次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合并协议》约定的本次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本次合并后,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
该公司表示,此次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