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塑(02128)董事会称,公司(作为担保人)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借款人)与银团贷款人(独立持牌银行)订立一项有关6亿美元,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每年1.85%的银团定期贷款融资的融资协议,作为一般企业用途(包括集团现有财务负债再融资)。
据该协议项下作出的贷款须于贷款作出后42个月偿还。
根据该融资协议,倘黄联禧(为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8.28%的信托创办人和受益人、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及其家族共同不或不再直接或间接拥有(且并无抵押)公司已发行股本最少51%实益股权(占最少51%的表决权),则该融资协议项下的一名贷款人无责任为根据该融资协议作出的贷款出资。
此外,倘该融资协议下的大多数贷款人发出指示,则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总承担可能会遭取消,且根据该融资协议作出的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其他有关该融资协议的融资文件项下的所有其他应计款项可能宣布到期并须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