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中国(01114)以290亿元向宝马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 12日复牌

华晨中国(01114)发布公告,于2018年10月11日,公司与宝马协定有关华晨宝马汽车(由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及宝马分别拥有50%及50%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新拥有权架构。

智通财经APP讯,华晨中国(01114)发布公告,于2018年10月11日,公司与宝马协定有关华晨宝马汽车(由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及宝马分别拥有50%及50%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新拥有权架构,连同于华晨宝马汽车的其他新产品及战略投资以及延长现行合资企业经营期限至2040年,惟须待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于2018年4月,中国政府宣布将放宽中国汽车业外国拥有权限制(即外国投资者据此不得拥有汽车制造公司50%以上的权益)并将于2022年开放中国乘用车市场。

鉴于上述进展及背景,宝马向公司作出要求,以向沈阳金杯汽车收购华晨宝马汽车25%股权,使于交割后,华晨宝马汽车将分别由沈阳金杯汽车及宝马实益拥有25%及75%,交易代价为人民币290亿元。

因此,于2018年10月11日,公司、沈阳金杯汽车与宝马订立交易框架协议;沈阳金杯汽车与宝马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沈阳金杯汽车与宝马订立经重述合资合同和章程第六次修订案;华晨宝马汽车与沈阳市政府订立投资协议;及华晨以宝马为受益人签署不可撤销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订约方应当促使华晨宝马汽车实施以下新投资:预计于2022年对“宝马X5”及BEV汽车进行本地化及投产;及按投资协议所载进行大东工厂扩建项目及新建新铁西工厂项目有关的相关事宜及投资。

除华晨宝马汽车外,集团拥有华晨雷诺51%股权,期限为50年,以制造及分销金杯、华颂及雷诺品牌旗下多款LCV产品。凭借雷诺于LCV分部的先进技术、产品种类及管理专长,公司相信,华晨雷诺将可增加其现有业务的竞争力,并以金杯及雷诺LCV产品发展新增长领域。公司相信与雷诺的合作将可为集团增添重大价值,因此该合资企业将为可发展及可持续的业务。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正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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