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于2018年12月24日,该公司及新疆新能源(目标公司)就增资与农银金融订立了新疆新能源增资协议及新疆新能源股份转让合同。
于2018年12月24日,该公司、农银金融及新疆新能源订立了新疆新能源增资协议。据此,农银金融同意以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10亿元向新疆新能源增资及认购其新发行的股份,增资款项将被计入新疆新能源的所有者权益。增资完成后,投资者将持有新疆新能源约20.59%的权益。
于2018年12月24日,该公司、农银金融及新疆新能源亦订立了新疆新能源股份转让合同。据此,该公司可于特定情形下,其中包括在增资完成满60个月后,行使认购增资股份选择权,向农银金融回购增资权益;或农银金融可于指定情形下行使永续债券选择权,将增资权益转为对目标公司的永续债券。
公告显示,该目标公司为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该公告日期,由该公司及中节能分别拥有约98.89%及约1.11%的权益;新疆新能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据悉,目标公司于2016年度及2017年度除税后净利润分别为3.19亿元及1.04亿元人民币。
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继续为该集团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及状况将继续于该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预期并无重大收益或亏损因视作出售事项而计入公司的综合收益表。目标公司将使用增资所得款项偿还其现有债务。目标公司的槓桿比率将有效降低,其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有效压降,此有利于提升集团的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