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涉资约27.07亿元

国银租赁(01606)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18年12月28日订立融资...

智通财经APP讯,国银租赁(01606)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18年12月28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承租人同意分批次将租赁物转移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25亿元,及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分批次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共计人民币25亿元,租赁利息共计约人民币2.065亿元,总租金(租赁本金加租赁利息)共计约人民币27.065亿元。

租赁物为若干车辆资产,租赁物的帐面净值合计为人民币25亿元。承租人并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租赁期不超过自出租人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之日起36个月。

承租人同意在租赁期内分批次将租赁物转移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5亿元。该代价将以出租人的自有资金或商业贷款支付。同时,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分批次租回予承租人,由承租人佔有、使用和享有收益。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格人民币100元的代价向出租人购回各批次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乃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公司与承租方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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