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浩伦农科(01073)公告,公司建议修订及更改建议重组架构,据此,公司终止前配售协议及订立认购协议而认购事项将取代前配售。此外,公司将不会进行公开要约,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售且公开要约将以公开发售项下的优先发售取代,合资格股东获授保证配额以申请预留股份。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与配售代理订立前配售协议。公司建议进行认购事项以代替前配售,因此根据终止契据,前配售协议于2018年12月28日终止。
就替代前配售而言: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与庄舜而订立庄女士认购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5.13亿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52港元
公司亦于2018年12月28日与李华伦及禹铭团队订立禹铭认购协议,据此,李华伦及禹铭团队已有条件同意分别认购2.27亿股认购股份及5750万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52港元。
合共7.97亿股认购股份相当于紧随股重组完成后已发行新股份总数约8.0倍;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约88.8%;及经发行认购股份及发售股份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9%。
倘庄女士认购协议失效,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新配售协议以按竭力基准按新配售价每股新配售股份0.52港元向不少于十名独立承配人配售庄舜而并无认购的5.13亿股认购股份,于禹铭认购事项、公开发售及新配售完成后,概无独立承配人将成为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将收取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4.15亿港元。预期所得款项净额中约3.35亿港元将用作结算部分收购事项代价;及约8000万港元将用于偿还债权人计划项下的债权人。
于2018年10月2日,鉴于建议重组架构变动,收购协议订约方订立第三份补充收购协议以进一步修订收购协议条款,包括最后截止日期进一步延后至2019年3月31日;须修订卖方提供现金垫款金额及时间;及收购事项完成先决条件因建议重组架构变动而获补充及修订。于2018年12月28日,收购协议订约方订立第四份补充收购协议以进一步延后最后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30日及修订收购事项完成的若干先决条件。
根据经修订建议重组,公司将不会进行公开要约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售且公开要约将以公开发售项下的优先发售取代,合资格股东获授保证配额以申请预留股份,其基准(与公开要约的基准相同)为于记录日期每持有2股新股份完整倍数获发3股发售股份。根据经修订建议重组的架构,公司拟透过公开发售2.42亿股发售股份筹集合共约1.26亿港元(扣除开支前),其中9144万股发售股份将发售予公众人士及1.5亿股发售股份将作为预留股份发售予优先发售的合资格股东。
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公开要约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由于建议重组架构变动,百利勤金融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并将就认购事项、公开发售、清洗豁免及特别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