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将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
据悉,人大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