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该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止公司披露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关注到有关“公司通过基金持有一些参股公司股份”的传闻。经查,公司间接持有该等标的股权比例较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透过基金间接持有天下秀约1.3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透过基金间接持有澜起科技约0.49%的股权。上述投资标的的股权比例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
此外,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